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4-543746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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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问:今年淄博市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苏凯:今年,我市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协作机制,选取部分区县,开展食用菌、西红柿、牛肉等产品追溯试点,完善全过程追溯体系。二是统筹市、区县两级抽检监测任务,实现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品种全覆盖。完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发挥各部门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汇集作用,强化风险数据归集和深度挖掘,加强全链条风险防控。三是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加大抽检监测和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三标”行动和特殊食品“双升”行动,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四是推行直营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准入程序。针对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开展调研,探索完善监管措施。五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昆仑2024”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肉及肉制品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瘦肉精”、制售病死畜禽、“两超一非”、假冒地理标志产品、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问:今年淄博市在打击肉制品掺杂掺假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苏凯:为保障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今年我市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强化肉制品监管: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对以畜禽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持续加强批发市场、冷库等重点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畜禽肉的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进口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经营者是否有效履行进货、销售记录等有关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二是创新线上监管模式,建设“淄博市重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从屠宰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追溯,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去向可追。三是突出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份等指标,加强监督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严厉处置。四是加强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来源不明、掺杂掺假、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今年淄博市在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苏凯:药品安全监管要突出风险管理意识,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及时发现风险、控制风险、消除风险,真正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今年,我市在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快推进淄博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应用,将药品监管工作纳入统一指挥调度系统,破解点多、面广、人少的问题。二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落实药品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要求,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信息政府部门间互通共享。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定期组织开展药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四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强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加强用药科普宣传,提升科普宣传引导力、影响力和集中度,发挥媒体和公众等各方监督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倒逼企业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