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4-543293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3-04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王守强
联系电话:0533-3179015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一、制定工作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要求,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聚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发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引领作用,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构建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6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如何保障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区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建立调度督导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推进措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完善符合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各区县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融资体系。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为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