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4-542580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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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10989;传真:0533-3110929;电子信箱:zbsscjdgl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部署,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27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开信息380条。着力做好重点民生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公开。强化抽检结果信息公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7期,公示7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全年发布解读类信息38篇,其中图片解读13篇,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2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接收申请总数与2022年相比基本持平,涉及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抽检、处罚等事项,均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此过程中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对信息内容的校对审核、保密性审查。严格落实2023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策发布、修改、废止等动态调整管理工作。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废止1件,现行有效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加强对政府网站的常态化检查维护,对市局官网页面、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市局官网首页增加了“党务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行动”“检验检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专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强化宣传、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优势,畅通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渠道和桥梁。2023年“淄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12条、微博发布信息670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设立联络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共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8

行政强制

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3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部分文件公开格式不统一、字体和字号格式错误、文件解读题目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市局专门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对文件公开规范格式进行了细致讲解。同时,加强对网站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文件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民生相关领域内容公开力度不够。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等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相对较少。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信息公开更透明、更便民、更利民,市局办公室定期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认真梳理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结果公示、食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数量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2件,主要涉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等工作。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程序,注重实效,组织召开面复会,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见面率、回复率、面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及部分重点建议提案均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被市政协确定为提案办理工作被评议单位,评议结果为优秀单位。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组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新媒体矩阵,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策划实施了“三提三争”开新局、知识产权媒体行、食安淄博在行动、个体工商服务月等21次主题系列宣传,树立了市场监管“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形象。围绕全市系统“创新创优”等重点工作,开设“提效争先 亮点展现”专栏,大力宣传全系统“走在前列”的经验做法,发布专栏文章10篇,其中4篇被省市场监管局转发点赞。市局微博账号在全市政务微博账号影响力排行榜全年始终名列前十。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第五届“求实 求质 求效”全国市场监管三微大赛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新媒体作品《“数”说2022淄博市场监管》荣获“银质”作品。

(四)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建设好“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督促各部门制定并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并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目前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上级安排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