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5期(总第177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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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3-54027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3年 第5号
关于20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5期(总第177期)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生产、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调味品、豆制品等共计19大类食品的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其余调味品17批次、豆制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食糖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糕点27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8批次,冷冻饮品11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25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4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徐玲快餐店销售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二)淄博银朋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自消毒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淄博博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