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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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淄市监处罚〔2022〕107号 淄博盛芳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 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淄博盛芳沅商贸有限公司 91370303MA3CBWYD3L   李胜田 1.没收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财物清单);
2.罚款10000元。
2022/6/27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处罚〔2022〕106号 淄川区洪山娇兰日用品经营部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淄川区洪山娇兰日用品经营部 370302600303613   李飞  1.没收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财物清单);
2.罚款10000元。
2022/6/27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