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1〕74号 |
淄博华雪建材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的叉车案 |
使用超期未检的叉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淄博华雪建材有限公司 |
91370302082951458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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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即学 |
处罚款30000元。 |
2022/1/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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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1〕89号 |
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案 |
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 |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 |
9137030558716806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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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 |
处罚款30000元。 |
2022/1/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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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1〕97号 |
淄博亿好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淄博亿好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9137030368592095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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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海 |
1.没收该批剩余12付汽车用制动器衬片;2.罚款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55元。 |
2022/1/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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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1〕142号 |
淄博涛越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
淄博涛越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QHBCC3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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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诚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97.45元 |
2022/1/1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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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1〕143号 |
淄博追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淄博追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MN47F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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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诚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113.5元 |
2022/1/1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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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1〕87号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 |
92370322MA3P2REA0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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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进民 |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1135.56元;3、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2倍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2、3项合计罚没款101135.56元 |
2022/1/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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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号 |
淄博曙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与标签内容不服的食品案 |
生产与标签内容不服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淄博曙宁食品有限公司 |
91370303595222605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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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
1.没收违法所得380元;2.没收扣押的绵白糖(分装)67袋;3.并处罚款5000元。 |
2022/1/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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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号 |
桓台县马桥镇郑芳蔬菜店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桓台县马桥镇郑芳蔬菜店 |
92370321MA3MQREY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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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芳 |
对当事人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免于处罚,没收扣押的16袋绵白糖(分装),没收当事人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食品的违法所得120元。 |
2022/1/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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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10号 |
淄博百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淄博百旗食品有限公司 |
913703050713359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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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俊刚 |
1.没收违法所得9398元;2.罚款64000元。 |
2022/1/2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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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2号 |
周村中驰电器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发生变更的,未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变更认证证书案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发生变更的,未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变更认证证书 |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2、2、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周村中驰电器厂 |
92370306MA3DGFLU1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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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 |
处罚款20000元。 |
2022/1/2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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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7号 |
淄博绿诺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进行充装案 |
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进行充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淄博绿诺燃气有限公司 |
91370310MA3UNGUT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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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刚 |
罚款50000.00元。 |
2022/1/25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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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8号 |
临淄超群轮胎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轮胎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轮胎 |
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临淄超群轮胎经营部 |
92370305MA3QRJ93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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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 |
1、没收违法销售的12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轮胎。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240元整。 |
2022/1/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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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9号 |
刘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轮胎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轮胎 |
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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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70305MA3QRJ93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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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雷 |
1、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640元整。 |
2022/1/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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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1号 |
淄博排林商贸有限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案 |
在电梯维护保养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
淄博排林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30331261575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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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彩霞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0000.00元。 |
2022/1/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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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2号 |
淄博康盛筛板加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以及叉车办理使用登记、叉车司机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案 |
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以及叉车办理使用登记、叉车司机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
淄博康盛筛板加工厂 |
91370302MA3F8R7B8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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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团结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30000.00元。 |
2022/1/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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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6号 |
山东斯贝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酒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山东斯贝赛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QUQD54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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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健 |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海歌往事”的预包装酒12瓶;3、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 |
2022/1/28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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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4号 |
高青天勤工贸有限公司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用以推销产品案 |
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用以推销产品 |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高青天勤工贸有限公司 |
91370322687217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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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杰 |
1、罚款2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38元。 |
2022/1/2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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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25号 |
淄博派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用以推销产品案 |
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用以推销产品 |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淄博派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7030307577851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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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峰 |
罚款20000元。 |
2022/1/2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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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7号 |
淄博彩虹源塑料制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淄博彩虹源塑料制品开发有限公司 |
370300228034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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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庆 |
1、罚款3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元。 |
2022/1/3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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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8号 |
淄博世界贸易中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
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淄博世界贸易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
9137030308176813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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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 |
罚款16465.8元 |
2022/1/3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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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4号 |
淄博祥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案 |
在电梯维护保养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
淄博祥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137030332849528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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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涛 |
罚款10000.00元。 |
2022/2/1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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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5号 |
张店永顺瓶装液化气站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张店永顺瓶装液化气站 |
92370303MA3L4D8U5B |
|
赵玉生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60000.00元。 |
2022/2/1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36号 |
淄博锦汇气体有限公司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案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淄博锦汇气体有限公司 |
91370305MA3P2BM49K |
|
李祥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37.53元; |
2022/2/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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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39号 |
淄博齐惠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淄博齐惠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91370303MA9487R609 |
|
李磊 |
1.罚款3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79.10元。 |
2022/2/2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0号 |
淄博咕噜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 |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淄博咕噜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370100MA3MGRE10N |
|
王增涛 |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2022/3/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1号 |
山东优本养生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山东优本养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91370323092198199A |
|
沈丽丽 |
1、处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2.8元。 |
2022/3/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2号 |
淄博惠鑫燃气有限公司中埠分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淄博惠鑫燃气有限公司中埠分公司 |
91370303MA3C3H890W |
|
韩克奇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200000元。 |
2022/3/7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3号 |
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2370303MJE1443532P |
|
张钦强 |
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29000元整。 |
2022/3/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4号 |
山东晟威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
山东晟威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MMDW4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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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晨 |
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0%的罚款526元;2、没收违法所得2630元、。合计罚没款3156元整。 |
2022/3/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5号 |
淄博砼宝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水泥案 |
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水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淄博砼宝建材有限公司 |
91370303764829417N |
|
刘圣丰 |
1、处罚款6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240元。 |
2022/3/2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6号 |
张店林谋武饰品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张店林谋武饰品店 |
92370303MA3L03PA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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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 |
1.罚款1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360.77元。 |
2022/3/3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7号 |
淄博惠鑫燃气有限公司房镇分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淄博惠鑫燃气有限公司房镇分公司 |
91370303MA3C3H3Y3F |
|
李芸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80000.00元。 |
2022/4/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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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48号 |
沂源县东源煤气有限公司未案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
未案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沂源县东源煤气有限公司 |
91370323267168478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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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在伟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30000.00元。 |
2022/4/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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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1号 |
山东美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
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 |
山东美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9137030358879162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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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飞 |
处罚款60000元。 |
2022/4/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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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3号 |
张店区桂娟百货超市哄抬价格案 |
哄抬价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规定 |
张店区桂娟百货超市 |
92370303MA9430AJ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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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桂娟 |
罚款13元 |
2022/4/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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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7号 |
山东齐乐梦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案 |
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
山东齐乐梦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91370302MA3NWRNE2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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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海龙 |
1.没收侵权的商品;2.罚款5000.00元整。 |
2022/4/8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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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6号 |
高新区河风餐饮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
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
高新区河风餐饮店 |
92370300MA94QH0N3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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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 |
1.没收侵权的商品;2.罚款5000.00元整。 |
2022/4/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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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8号 |
山东祥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向社会出局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案 |
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向社会出局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山东祥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QTXB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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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顺 |
处罚款30000元。 |
2022/4/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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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59号 |
张店晓伟手机维修服务部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案 |
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
张店晓伟手机维修服务部 |
92370303MA3DGGPUX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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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 |
1.没收侵权商品;2.罚款5000元整。 |
2022/4/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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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1号 |
淄博爱民种业有限公司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
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疾病治疗功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淄博爱民种业有限公司 |
9137032268321723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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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爱英 |
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
2022/4/15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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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4号 |
淄川区百杭化妆品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发布虚假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淄川区百杭化妆品店 |
92370302MA3WN3BM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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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春 |
罚款1380元。 |
2022/4/15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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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2号 |
临淄区朱台镇茂恒厨房设备厂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药品阴凉柜案 |
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药品阴凉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
临淄区朱台镇茂恒厨房设备厂 |
92370305MA3L2QEM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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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春奇 |
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25元、罚款60000的行政处罚。 |
2022/4/1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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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3号 |
山东赵静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
山东赵静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TCHGY0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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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 |
1.没收侵权的商品;2.罚款5000.00元整。 |
2022/4/2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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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6号 |
山东福乐锅炉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山东福乐锅炉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30216422184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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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洲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30000元。 |
2022/4/24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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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7号 |
淄博鼎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使用奥林匹克标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淄博鼎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T67KR2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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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春华 |
1.没收侵权的商品;2.罚款5000.00元整。 |
2022/4/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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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8号 |
淄博松氏电器有限公司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
淄博松氏电器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MAJY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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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冰 |
处罚款90000元。 |
2022/4/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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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69号 |
淄博建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
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淄博建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91370304687228078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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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兵 |
处罚款30000元。 |
2022/5/7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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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市监处罚〔2022〕71号 |
淄博韩氏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张店知善堂中医诊所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案 |
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淄博韩氏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张店知善堂中医诊所 |
91370303MA3RNRFE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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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翠芝 |
罚款12000元,上缴国库。 |
2022/5/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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