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3-53921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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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2年8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文件,成立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领导小组,出台《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经评估我市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这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按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成立了由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授、中介机构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共15人组成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方案的内容,从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近期效果和长远影响、是否提高社会公众许可度、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对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

二、决策实施带给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近期成果

通过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为抓手,今年上半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达到8.1件;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到9万件、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到90件,地理标志商标累计达到50件;共有11个小麦品种和7个玉米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知识产权工作列入省对市考核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十二大提效争先”重点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1月份正式揭牌,并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我市企业获中国专利奖银奖一项、优秀奖一项;4家企业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审查员实践点活动计划;博山琉璃获评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三、决策实施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

为落实《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细化试点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印发《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2022-2025)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将目标任务逐条分解到相关部门、科室,形成半年一督导、全年一汇总的工作机制。

(一)高质量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提高我市高价值专利拥有量

一是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深入开展。确定山东理工大学等12个单位为2022年度淄博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实施重点管理、监督验收,在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宣传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在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品牌化、标准化、产权运营等方面先行先试,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持续增长。

二是积极做好各类奖项参评项目储备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区县配合、广泛发动,组织4家企业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的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申报工作;有32家企业拟参加省专利奖评审,37家企事业单位拟参加省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与市科技局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成果摸排,动员指导21家知识产权储备足、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其中10项已通过初审。

(二)高效能促进知识产权融合运用,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推广“银行在线代办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模式,开展“入园惠企”宣传活动。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盟不完全统计,上半年我市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登记项目135件,贷款金额9.3亿元;召开银企对接会56次,进园区33次,参与银行46家,惠企数量373家。全市“银行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已有20家银行进行注册登记。

二是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完成2022年度4个省级导航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召开淄博市特色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2个项目获评2023年省级专利导航项目。

三是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在省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完成9件公开许可专利的发布。

四是服务我市未来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未来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编制完成《淄博市氢能与储能未来产业集群建设方案》。聚焦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产业新赛道,提高专利在申报条件中的权重,提出申报企业必须“拥有3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或者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

(三)高标准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一是预审效率不断提高。通过对标优秀保护中心,优化内部审查流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平均专利预审周期压缩至3个工作日,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为2个月,极大压缩了专利审查周期。截至目前,通过保护中心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达731家,专利代理机构155家。年初至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接收专利预审申请580件(是上一年度的1.7倍),预审合格497件,专利授权量达377件。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上半年受理知识产权投诉举报70起,立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7起,新立案行政裁决案件15件、作出行政裁决7件;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破获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25起,抓获127人,移诉63人,打击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宣传和培训,组织涉外知识产权培训3次,对辖区内山东奥德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商标权纠纷进行应对指导;淄博海关加强与市场监管、市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对有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需求的企业,运用国际海关平台予以协调帮助。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规则,夯实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市法院印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数达5件。

(四)高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社会公众认可度

一是优化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水平,上半年维护和升级平台各子系统功能14次,新增检索平台账号18个,提供数据服务2次。

二是开展专利预审员实践点活动。遴选出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15家企业作为专利预审员实践点,组织预审员到企业开展驻点指导服务,目前已到13家企业开展工作。

三是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大走访、送服务活动。整理我市“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独角兽”和“专利大户”企业名单,共向501家企业发放调研需求清单问卷,整理出149家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困难或需求,已走访百余家企业,帮助6家市重点企业批量挖掘布局40件高价值发明专利,现已授权27件。

四是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在全国范围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律所、代理机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国际组织遴选49名专家作为我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4月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11项,刊发新闻稿件50余篇,淄博电视台制播知识产权节目3个,分管市领导撰写署名文章1篇,活动规模和宣传力度为历年之最;市人社局将《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等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共计5学时)列入我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3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已完成培训。

六是各区县围绕任务分解表狠抓落实。各区县均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对镇办、部门工作考核体系:张店区实行“专利+商标”综合质押、整体授信工作模式;淄川区制定并落实《淄川区厚植本土政策十条》,对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博山区成功侦办“2.17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周村区积极推动大染坊等丝绸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目前已在丝绸领域申请33件发明专利;临淄区积极与邮储银行等6家银行进行对接,实现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免评估模式,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高新区深化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优化一站式服务;桓台县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联络员机制;沂源县加强地理标志商标规范使用,积极开展沂源苹果、沂源金黄桃专用标志换标工作,并授予11家企业使用,实现助力乡村振兴的引领带动作用;高青县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淄博市高价值培育中心;经开区推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进企业”;文昌湖区鼓励企业争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

四、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不到位。在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不强的发展阶段,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仍然是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来源,而当前我市知识产权补贴资金难以按时拨付,影响了企业创新积极性。

二是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作用认识不够,不能很好的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导致难以转化为产业利润。

三是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受限。通过“大调研、送服务”活动发现,部分政策限制了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如某企业的镀铜技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认定极具经济意义,但因环保政策原因无法在本地投产;高校科研成果因属于国家财产,出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考虑高校往往不愿意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转让许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为抓手,以省对市考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评议、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绩效考核等四项考核为引领,铆足精气神、跑出加速度,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

1、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争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二是发挥保护中心作用,用好快速审查通道,组织审查员、预审员团队入企服务,年内争取受理专利预审申请1200件;三是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培育市级专利导航项目15个以上;四是支持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扩大全球竞争优势;五是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大调研、送服务”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一企一策”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助力经济发展,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项目稳定增长;二是实施开放许可试点,加强转移转化。支持淄博科学城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园区,建立全市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信息发布平台,盘活沉睡专利;三是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加强数据保护和开发利用;四是做好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省“新高赛”高质量参评项目的储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参赛项目质量。

3、筑牢安全屏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保护,指导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工作指导;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行动,压缩涉企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事项至60日内,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力争完成300件;三是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四是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支持企业“走出去”。

4、辅助创业创新,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实施人才服务计划,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好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五进”等重大活动,用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年参学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三是加强信息利用,健全完善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社会满意度。

五、关于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估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开展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符合我市实际,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省市场监管局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我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议获批后终结我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