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淄博住宿资源缓解外地游客住宿难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5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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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及时出台落实一系列有担当、有力度、有温情、有效果、有口碑的措施安排,进一步规范酒店宾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为我市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竞争环境、营商环境。

(一)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响应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协同机制。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及有关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要求,发挥部门内部职能协调、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市及区县上下一致“三位一体”市场价格调控监测监管机制优势,联合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我市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协同机制,每日监测、汇总、上报样本酒店宾馆价格,分析研判每日价格波动趋势,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做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为后期相关监管措施推进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二)充分发挥三级联动优势,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系统内部,成立价格工作专班,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对淄博市酒店宾馆开展督导检查;实行市局、区县局、市场监管所三级联动,协同配合、步调一致推动工作落实。系统外部,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汇报,争取支持帮助和业务指导;加强与市提振消费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发改、商务、公安、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多次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即时分析、研究、消除相关风险隐患。

(三)强化提醒告诫和宣传力度,引导规范经营。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提醒告诫函、行政约谈会等形式对全市宾馆酒店实现价格政策提醒告诫面对面、全覆盖;“五一”节前,广泛发布《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酒店宾馆等经营者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各区县局联合发改、商务、公安、文旅等部门组织召开酒店宾馆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进行价格政策行政指导和提醒告诫,为全市价格保持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密对酒店宾馆价格行为执法检查频次,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大“回头看”检查力度,市局随机进行督导检查,有关区县局对照市局督导反馈问题逐一复查抓好整改,监督业户落实到位,持续督导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五)强化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密切关注舆情和12345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市、县、所协同联动,对有关投诉举报和舆情立接立转、即接即办,做到“当日投诉、当日处理、当日答复、当日反馈”,确保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妥善应急处置。

 (六)强化办案效能,加大执法力度。经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酒店宾馆严格执行价格涨幅控制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通过长期化、常态化的规范酒店宾馆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淄博城市形象。

一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充分发挥部门内部职能协调、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市及区县上下一致“三位一体”市场价格调控监测监管机制优势,及时与发展改革、公安、商务、文旅等部门会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

二是紧盯酒店宾馆等消费重点领域,加密周末、节假日等重点监管时段执法检查频次,市、县、所三级协同联动,市局加大“回头看”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形成清单立即反馈所在区县,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三是强化提醒告诫,引导规范经营,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提醒告诫函、约谈培训会等方式,及时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在关键节点及时发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督促酒店宾馆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

四是密切关注舆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查办一案震慑一片,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建议政府在热点地区设立专门的住宿车队,将游客合理引导到其他区县宾馆住宿,车队送客途中,可全面介绍住宿地的名胜古迹、游览景点,引导游客游览消费,拉动地方经济。 二是建议政府对全市宾馆酒店住宿价格进行统一管理,设置最高限价,有违反者给予严肃惩罚,不能因为一起宰客事件影响了淄博城市的良好形象。 三是建议将各区县的方舱医院紧急改造为青年旅馆,作为人员疏导应急住所。在游客达到峰值无法就地消纳时,可启用应急预案,将游客疏散到方舱医院暂时居住,确保游客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