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卖餐饮行业监管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0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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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新业态。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实施智慧监管,有效解决了网络交易监管数据获取难、违法行为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形成了执法震慑,实现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扎实有效的规范监管。

一、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是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强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抓“三亮四亮”促提升,规范平台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亮照亮证亮标”“亮照亮证亮标亮规则”专项行动,累计抽查平台内经营者(餐饮店铺)536家次全市被抽查主体四亮率达100%。三是组织开展电商平台行政指导。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在内的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建议30余条规范6·18、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行为,有效引导电商企业合法、规范经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二、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发挥“山东食链”食品追溯系统作用,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链条清晰化。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划片包干抓落实的原则,引导餐饮单位完成“山东食链”注册激活、上链使用。2022年,全市指标企业数22245家,激活22199家,激活率99.8%,已有946家学校食堂、4家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率先上链。二是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做好内控审查、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外卖封签”。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清单,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保质保量。

三、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一是对我市11384家(美团5549家、饿了么5835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022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6357家次,重点强化对网上信息公示、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食安封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69份,立案22起,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5家,对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负责人进行了7次行政约谈;二是定期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线上抽查,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店监管,特别是小餐饮集中区域、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的检查三是开展“外卖前十检查行动”。2022年,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761家次,对后厨环境卫生不清洁、未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消毒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依法对违法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罚款1万元、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罚款9.8万元。

四、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

我局不断加大监测监管力度,通过实施政府购买监测服务、应用省局网监平台关键字搜索等监测方式,实行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相结合,加强重点时段(如618、双十一等时间节点)、重点民生领域的网络交易靶向性监测,强化对监测结果大数据的应用,明确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重点。2022年共开展网络交易监测6次,累计对全市18325个网站、近5万个网店以及小程序、APP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主体、客体行为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监测,通过线上固定电子数据证据236条次,累计核查处置总局、省局、市局三级网络监测涉嫌违法线索206条次,已分别采取涉嫌违规但不查处、信用约束、责令改正、立案处理等方式处置完毕。

五、扎实开展网剑行动

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治理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三无”外卖。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下线不符合条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36家,责令12家业户及时更新公示的证照信息。2022年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37件,罚没款98.82万元,有效净化了网络交易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接受您的合理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责,通过强化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严厉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法经营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外卖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为百姓营造更加安心、舒适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一、构建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订餐平台的合作共享机制。建议在双方数据库之间建立互通端口,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经营者可以对入网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实时掌握平台内辖区商户动态信息,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电子数据取证,提高监管实效。二、拓展信用信息公示范围。按照法定要求,强制入网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订餐平台主网页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基础信息外,还要在网上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政府监管信息,同时将食品经营者受到的投诉量、行政处罚、退货量等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