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始终秉承“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落实药物警戒制度为突破点和着力点,强机构,建体系,抓机制,全面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效能,精准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助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一、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我市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主体建立了覆盖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与卫健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在工作督导、通报和考核表扬等方面联合推进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监测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持续完善与省区域检查第三分局、区县局的联动机制,二是联合制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药物警戒预警事件处置工作程序》、《淄博市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事件处置工作程序》,完善季度风险会商制度,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整体推进,监测评价效能不断提升。三是开展日常督导培训。定期对全市报告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今年已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培训50余次。四是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分析。对辖区内报告表的处置实行全过程负责制,每天审核评价报告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重复报告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集中讨论。建立了由三级医疗机构专家为骨干的全市药品风险评价专家团队,每季度召开药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研讨,深入研判药品风险。
二、加强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上报工作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思路是构建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专业技术机构、持有人和医疗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责任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树立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渠道地位。为加强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工作,我市遴选7家药店入选全省首批100家“百店千村”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宣传站建立后,将充分发挥不良反应报告收集作用。同时与宏仁堂医药连锁、仁和堂医药连锁、同济堂医药连锁等药店联合承担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课题项目,参与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工作和不良反应数据分析课题研究。
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与“安全用药宣传月”“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台、新闻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宣传,提升公众对监测工作认知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讲解家庭常用药品使用常识、注意事项以及常见药品不良反应等科普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安全用药意识。今年在常青园社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科普讲座1次,在丽景苑社区、泰苑社区、齐鲁医药学校等开展社区宣传4次,发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100问》、《正确看待药品不良反应》等材料1000余份。
四、开展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省市药品监管职权划分,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由国家药监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由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负责认定。目前我市有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等8家临床试验机构,8家机构均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品种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工作。
多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被表彰为全省药品安全监测先进单位,淄博市药物警戒中心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优秀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持续保持全省领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专项检查、举办全市零售药店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讲座活动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认知度和安全合理用药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