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30127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是提高企业经济竞争力的有力保障,也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市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保护企业自主创新,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注册商标数量逐年增加,自主品牌企业数量和知名度、美誉度稳步提升,发明专利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居全省前列,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编制发布《淄博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指南》。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组织起草印发《淄博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指南》工作,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二是举办“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202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以及5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三是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举行“我也会发明”知识产权进校园淄博启动仪式,组织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通过淄博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线上学习知识产权有关课程,年度参学人员近3000人。

二、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2021—2022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等政策文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立区域互联互通,共同保护机制。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加强两地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以及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方面沟通协作;济南中院在淄博中院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淄博巡回法庭,为推进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搭建实质性平台。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出台《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和淄博海关签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协议,推动实现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采集渠道和协调解决机制的通知》,为淄博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出台《关于强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的通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成立山东陶瓷琉璃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淄博新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市场主体沟通合作联通,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强化知识产权维权。

三、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开展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专用标志及商标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会。部署全市冬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对奥林匹克标志行政执法和保护进行了现场培训。

二是联合市市场监管支队和有关区县局,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赴区县对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标志开展执法检查,核查案件线索,向省局报送6件奥林匹克典型案例、3件专用标志典型案例。其中1件被省局作为优秀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局。

三是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及抽查对象名单,组织全市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四是根据省局《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奥运相关商标违法行为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华润”字号及商标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华润”及相关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四、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调处工作规范。修定了《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口头审理操作规程》等内部工作标准,在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流程图》、《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等内容,提高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取证、审理和结案的时限和质量标准。

二是开展专利纠纷案件委托执法工作。委托8个区县市场监管局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同时举办2022年全市专利行政执法线上业务培训班,夯实委托执法工作基础;探索在区县市场监管局设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巡回口头审理庭,落实“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工作理念,让企业少跑腿,方便企业维权,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方面的参与度;建立完善市及区县两级协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模式,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专利侵权纠纷立案后,注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调查取证工作,送达请求书及案件文书的同时,联合区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及时取得涉案相关证据,掌握有关案情,裁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是在口头审理前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并把调解贯穿于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全过程。行政调解工作到岗到人,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能调尽调,当调则调,重在化解,在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妥善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于疑难案件,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请示办理,同时吸收知识产权专家和律师参加办案,征求知识产权专家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保护政策。制定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的实施意见》(淄市监知保字2021118号)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下发了《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奖励政策专项行动的通知》(淄市监知保字2021124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奖励政策专项行动。

二是加强保护力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通知》(淄市监知保字2021126号),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被列为重点保护范围的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强化备案监管。为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规范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

四是积极申报地理标志。1、部署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报工作,帮助地理标志相关企业和单位组织申报材料。2、按照《山东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培育省级地理标志示范区,争取今年底之前组织上报一件省级地理标志示范区申请材料。3、积极指导帮助“博山猕猴桃”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续展和地理标志权转让工作。

五是做好地理标志培育。到“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调研,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联系省局,对接“王村醋”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存在的问题,与周村区局赴山东华王集团,指导修改补正意见和补正材料。

六、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向各区县局印发《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的通知》,组织申报3个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争取培育1-2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标苏州,按照淄博市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要求,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对接,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多措并举,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推动淄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从政府层面邀请专业人士加强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贯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及,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并落实一系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侵权风险。二、深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档案,加大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立案力度,更好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