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卖行业如何监管小作坊食品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02214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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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网餐饮单位的相关要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审查义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上线经营。

二、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和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指导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平台学习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依法诚信经营,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严把审查关口。二是对美团、饿了么两大网络订餐平台不定期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其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杜绝无证餐饮单位上线经营。三是制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所属外卖配送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所属外卖配送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实现网络食品安全“云”监管。充分利用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进行经营者主体信息、商品和服务信息等涉嫌违法行为开展监测。2021年对分发来等21条涉及餐饮经营单位证照不符,4条涉及食品流通环节证照不符的线索,均依法处理。为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链条清晰化,省局开发了“山东食链”食品追溯系统。我局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划片包干抓落实的原则,引导餐饮单位完成“山东食链”注册激活、上链使用。全市指标企业数22245家,激活22199家,激活率99.8%,已有918家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率先上链。

四、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的工作重点,重点列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台账,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在网上如实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名名称及主要原料名称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菜品名称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公示、是否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送餐人员是否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入网餐饮单位6497家次,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457家次,处理投诉239起,约谈第三方平台及代理商29次,查办案件17起,罚没7.87万元。其中外卖前十专项行动检查餐饮单位408家次,发现问题单位77家次,差评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问题占比90%,全部落实整改。

五、继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外卖封签”,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清单,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保质保量。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探索多维多元的监管方式,提高网络食品安全稽查执法水平。例如,建立政府、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等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库,让外卖平台主体大数据库和监管部门主体数据库并网,通过信息比对,查验网络订餐平台上的商户是否办理了相关证照,从而进行监管。二、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接收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还可以充分发挥外卖小哥与商家频繁接触的优势,通过他们来对商家进行日常监管;积极探索溯源平台的开发应用,让外卖食品从原材料到加工配送各环节都有迹可循,从而实现食品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