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二手车市场得到较快发展。目前我市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确实存在部分问题,进一步优化、推进二手车行业发展,督促相关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监管部门在二手车市场监管中的职责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年报公示等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广告、消费欺诈、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消费维权,依法处理涉及二手车的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推广《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降低交易风险;四是加强对二手车交易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布局问题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及商务部商办建函〔2017〕364号文件规定,设立二手车市场应当符合本市城市发展及商业发展规定和相关规划,设立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企业应当向商务部门备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备案操作。因此,我市二手车市场布局和设立应当符合淄博市商务主管部门的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年报公示等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广告、欺诈消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示范文本宣传力度,大力推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120号),降低交易风险。
2.强化消费维权,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45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高效受理、转办、处理有关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咨询投诉和举报,确保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配合二手车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二手车市场开办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二手车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市场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守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4.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5.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打击违法广告。充分运用淄博市全媒体广告智慧监管平台,对通过传统媒体、户外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发布的二手车广告进行监测,及时处置违法线索。将二手车广告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二手车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经营。
6.强化部门配合,打造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商务、公安、金融、税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努力构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