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药物警戒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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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职责:
1、承担全市上市后药物警戒相关技术工作。
2、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开展监测工作相关调查、技术研究和交流。
3、对全市各监测机构和上报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相关宣传、培训。
4、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审评、检查、查验等相关技术性工作。
5、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