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检验检测计量研究总院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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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检验检测计量研究总院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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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2、承担全市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监督抽检工作;

3、承担全市计量检定、校准技术工作;

4、依法承担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5、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质量案件、计量案件有关的检验、检测、检定、测试工作;

6、开展质量、计量检测技术和质量、计量基础的科学研究;7、承担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考核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总院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公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督查、信访、宣传、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承担总院及各院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总院及各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拟定总院及各院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总院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党群工作科

承担总院及各院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察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党建考核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承担总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各院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预算编制工作,执行总院预算和决算。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总院及各院经费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及收入分配等工作。做好收费标准评估及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各项财务审计、财务检查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

(五)综合业务管理科

承担各院质量体系运行、质量管理控制的监督工作。承担总院及各院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业务工作质量考核工作。承担检验检测计量资源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检验检测计量能力建设。承担对外协调、合作交流工作。

(六)科技规划科

承担总院及各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拟定全院事业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仪器设备的论证、采购管理。组织指导科技公关、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食品药品总务室

承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受理、样品管理、报告收发、收费等过程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区(县)监督抽检任务对接部署、组织实施及数据上报、质量分析工作。承担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管控、资质认证、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科研开发及实验室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与食品药品有关委托检验的技术咨询。

(八)食品检验室

承担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灰分等食品常规检验项目、食品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承担相关新项目开展、新方法验证与确认工作。开展相关项目的产品标准与检验方法的研究。

(九)食品大型仪器检验室

承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大型精密分析仪器检测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承担相关新项目开展、新方法验证与确认工作。开展相关项目的产品标准与检验方法的研究。

(十)特殊食品检验室

承担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保持。承担相关新项目开展、新方法的验证与确认工作。开展相关项目的产品标准与检验方法的研究。

(十一)化学药品检验室

承担化学药品、化妆品的检验、复验和探索性研究。承担开展与化学药品、化妆品有关的委托检验和技术咨询。承担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的化学药品、化妆品对照品的标定工作。

(十二)中药检验室

承担中药理化项目检验、复验和探索性研究。承担相关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承担中药药品标准的起草、复核、修订。

(十三)微生物检验室

承担药品、化妆品、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医疗器械、洁净室、透析水等微生物检验工作。承担有关微生物检测的探索性研究、相关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

(十四)药品基因检测室

承担特色中药材、转基因、致病微生物的分子检测工作。承担有关基因检测的探索性研究、相关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承担山东省药物研究院PCR实验室联合科研开发工作。

(十五)药理毒理室

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等药理毒理和生物安全性动物实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有关药理毒理检测的探索性研究、相关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

(十六)医疗器械产品检验室

承担医疗器械产品、药包材、药用辅料检验工作。承担各类医疗器械、药包材、药用辅料的探索性研究、相关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承担医疗器械、药包材、药用辅料领域的科研项目。

(十七)质量总务室

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受理、检验、样品、报告、收费等过程管理及业务开发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区(县)监督抽查任务对接部署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管控、资质认证、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

(十八)陶瓷建材产品检验室

承担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山东省陶瓷与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相关工作。承担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工业陶瓷、琉璃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陶瓷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十九)耐火材料产品检验室

承担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山东省陶瓷与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相关工作。承担耐火原料、致密定形耐火材料、定形隔热耐火材料、不定形耐火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耐火材料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化工产品检验室

承担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农药、洗化产品、消毒产品等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化工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承担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基础分析、重大和先进仪器设备的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工作。

(二十一)能源产品检验室

承担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压油品、煤炭、可燃气体等能源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能源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二)轻工产品检验室

承担食品包装材料、薄膜类产品、管材、家具、人造板、贵金属、室内空气质量、纸箱、编织袋、纸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轻工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三)机械产品检验室

承担机械设备、铝合金建筑型材、钢结构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砂轮等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承担金属材料产品理化分析、基础分析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机械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四)电气产品检验室

承担山东省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常工作。承担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电加热厨房设备、低压开关设备、电光源、高压电气、变压器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电气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五)泵类产品检验室

承担国家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山东省泵阀电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山东省泵类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相关工作。承担真空泵、潜水泵、离心泵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泵类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六)电机产品检验室

承担驱动用电动机、控制用电动机、永磁电机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电机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二十七)计量总务室

承担计量管理系统维护、计量器具计划下达和送检管理、检定校准检测报告审核、发放、收费工作及。承担计量相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控制、检测设备管理、仪器收发、客户管理、计量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二十八)长度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几何量类和眼科光学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线纹、端度、角度、测绘仪器、平度、粗糙度、螺纹、工程参量、形状位置、纺织用测量仪器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眼镜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市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综合验光仪、角膜曲率计、眼压计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钢卷尺、螺纹量规、游标卡尺、水平仪、坐标测量机、瞳距仪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二十九)热工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热工类和流量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温度、湿度、流量、热工二次仪表、热学实验设备、热能、辐射测温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流量计、体温计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温湿度计、热电阻、热电偶、环境实验设备、辐射温度计、气体流量计、压力变送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力学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力值类、质量类和交通运输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质量、压力、力值、硬度、扭矩、振动、速度、声学、机动车检测线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声级计、机动车测速仪、透射式烟度计、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砝码、试验机、硬度计、转速表、汽车检测线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一)电学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电磁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交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电感、电能、电功率、电器安全、时间频率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电流互感器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数字多用表、直流电阻箱、泄漏电流测试仪、耐电压测试仪、秒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二)化学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化学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光度、色度、工程光学、光谱分析、色谱分析、质谱分析、水质分析、水分测量、粘度、物理化学特性、元素分析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糖量计、水分测定仪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酸度计、色谱仪、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阿贝折射仪、旋转粘度计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三)医学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医学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超声、空气比释动能、激光、生化分析、辐射剂量、医学专用测量仪器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血压计、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心脑电图仪、多参数监护仪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心脏除颤器、血细胞分析仪、氧气吸入器、呼吸机、婴儿培养箱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四)安防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安全防护类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压力、气体浓度、烟尘、颗粒度分析仪器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压力表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氨气检测仪、臭氧气体分析仪、电化学式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五)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密度类、容量类、大质量类等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承担密度、容量、大质量等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全市非自动衡器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开展指示秤、密度计、玻璃量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六)民生计量检测室

承担研究、建立、维护民用四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加气机等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全市水表、热能表、电能表、膜式燃气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加气机等民生类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相关专业计量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十七)纤维纺织总务室

承担纤维纺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受理、检验、样品、报告、收费等过程管理及业务开发工作。承担淄博市纤维纺织质量监测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管控、资质认证、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纤维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和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学生校服“双送检”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纤维纺织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对接部署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淄博市纤维纺织质量监测研究院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

(三十八)棉花检验室

负责淄博市辖区及滨州市博兴、邹平两县的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的棉花检验工作。承担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下达的期货棉、市场交易棉、国家储备棉、国家监管棉、经营棉实验室检验工作。开展棉花及絮用纤维制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十九)纺织品检验室

承担纤维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全市学生校服“双送检”法定检验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的纺织产品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