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3-54006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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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淄市监法规字〔2023〕118号

 

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鲁市监法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执行。

本《基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淄市监法规字〔2022〕113号)自本《基准》施行之日起废止。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