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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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指南
一、办理场所
承办机构为淄博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地址为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8号。
二、联系方式
综合执法支队:0533-2154120
三、使用文本
我局使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格式范本链接: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2107/t20210723_333003.html
四、办事流程
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结案。(详见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监督方式
市局政策法规科:0533-3110918
七、救济渠道
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