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 《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新医药产业职业技能竞赛》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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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3-538379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出台背景
新医药产业作为淄博的“四强”产业之一,是推进动能转换、转型跨越的重要引擎。我市新医药产业链基础雄厚、产业链条比较完整、产业体系门类齐全,是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全国15个医药产品出口基地之一,产业规模多年居全省前列。当下,淄博把握新医药产业的时代机遇,正在引领产业乘势突破。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检查职业技能竞赛,由各市自行组织选拔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鉴于以上情况,为引导我市药品检查员和医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钻业务、强技能、提服务,提高全市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促进我市新医药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出台《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新医药产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通知),组织本次比赛。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大赛主题、组织机构、项目设置、竞赛安排等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共包括6项内容。
大赛主题为技展风采,能创未来。
竞赛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联合主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联合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承办。设置药品检查员、化学合成制药工、药物检验员、药物制剂工共4个项目。参赛范围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职在岗的药品经营环节检查人员和我市医药行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全部比赛将于10月中下旬结束,参照国家职业标准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制定技术规则或技术文件。
奖励政策为个人奖项、优秀组织奖和其他奖励。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决赛金、银、铜牌的参赛选手,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淄博市五一劳动标兵”、“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淄博市巾帼建功标兵”。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药品检查员项目决赛个人成绩优异的选手,经过进一步培训和遴选,组队参加山东省第二届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检查职业技能竞赛。
通知还明确了报名方式及相关工作要求。
三、推进措施
一是周密安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技术文件,明确竞赛具体事宜。
二是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提升参加初赛选手人数,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三是强化宣传,依托多种载体,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竞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