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标准化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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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0-200058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制定背景
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对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落实我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六大赋能行动”和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标准化与淄博经济转型升级、凤凰涅槃、加速崛起以及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普及应用,全面推进高标准、高质量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代拟起草了《关于打造标准化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目的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通过标准化改革与创新,加强和推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普及应用,积极打造淄博标准化工作高地,全面推进高标准、高质量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四部。
(一)总体要求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标准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推动淄博标准成为国内标准引领者。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达到20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00项、市级以上地方标准200项,培育100项以上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具有先导性的团体标准。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个、标准创新基地(平台)15个,着力打造一批集标准创制、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标杆和典范。争取新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5个以上,参与各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数量20个,培养一批懂技术、熟悉标准化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明确了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包括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数字农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等5个目标,12个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标准化引领营商环境建设。包括:1.以标准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2.以标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标准化引领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包括:1.以标准引领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2.以标准引领“四强”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标准化引领数字农业发展。包括:1.打造数字农业标准示范工程;2.实施美丽乡村标准示范工程。四是标准化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包括:1.以标准助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2.以标准助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发展;3.以标准助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五是标准化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包括:1.以标准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2.以标准保障城市智慧化管理;3.以标准保障城市应急管理。
(三)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与淄博重点产业集中对接机制,创新标准制定机制。选取淄博市重点产业,精准定位相关的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现标产对接,召开对接大会,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氛围。二是建设“标准化与知识产权联合创新发展基地”,推进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度融合。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专业与资源优势,建设全国首个“标准化与知识产权联合创新发展基地”,开展标准、专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集中培育孵化。三是建设标准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结合淄博市产业发展、社会需要和企业需求,建设全国首个标准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标准验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完善标准化创新激励机制。加强标准化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开展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
(四)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统筹指导,发挥淄博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我市打造标准化高地深入实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标准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的标准意识。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扶持政策仅适用淄博市范围企业,各县(区)可参照本意见自行制定扶持政策。
五、解读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