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淄市监处罚〔2023〕19号 |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
淄博锦庄气体有限公司 |
913703020713049174 |
孙崇卫 |
罚款20000.00元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淄市监处罚〔2023〕46号 |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
淄博市淄川宝恒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
91370302780793338B |
马洪强 |
罚款20000.00元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淄市监处罚〔2023〕76号 |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
淄博翔宇气体有限公司 |
9137030516434298X7 |
于强 |
1.罚款20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230.00元。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