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2343/2024-54874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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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就《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与解读。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是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力量。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实有个体工商户44.9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的68.9%。为推动全市个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针对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既有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也有我市的新增措施;既有对原有扶持政策的延续实施,也有全新的帮扶举措。共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6条措施。

       第二部分,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提出加大融资信用支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完善融资担保机制、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拓展市场消费需求、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8条措施。

       第三部分,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提出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加强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经营数字化转型、扎实推动“个转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等6条措施。

       第四部分,加强公共服务支撑。提出健全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加强政策宣传与监测评估、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等4条措施。

     《若干措施》的出台,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在权益保护、抵御风险、经营成本、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帮助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增强信心。比如: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对认定为“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类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抵押信用贷款;开展创业就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注重高质量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竞争力。针对个体工商户所思所盼,在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比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质量帮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范围;鼓励引导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等驻淄高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培训服务活动。

       三是突出系统集成,加强协调联动与资源整合。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整合了市场监管、税务、银行、财政、人社等多部门的最新帮扶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量身定制”,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帮扶效果。比如:依托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个体工商业户提供业务咨询、专利许可、转让等服务;办理歇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向税务机关另行报告,所得税和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简并征期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可申请最长3年期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

       四是结合我市实际,体现因地制宜的扶持策略。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提出了更细化、更有效的政策举措,更好地适应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需求,实现精准扶持。比如:优化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5个,设立便民疏导区501处,引导个体工商户参与“放心消费在淄博”有关活动;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作用,推进“齐·心向党”党建品牌建设,持续扩大“两个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