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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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2343/2024-55030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元旦、春节是我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为保障节日期间的饮食健康和安全,帮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发布消费提示,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践行科学文明消费理念,理性消费,欢乐过节。
科学理性消费
新年伊始,线上到线下各种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购物时要理性,置办年货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超、购物平台、网店等正规经营渠道,不轻信低价促销,不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拒绝过度包装的商品。面对商家促销活动,仔细了解促销规则条款,注意商家的促销信息、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等,避免引发消费争议。
谨慎“预付”消费
面对商家的“优惠承诺”“低价折扣”等办卡诱惑,消费者要谨慎理性,切勿盲从盲信。办卡前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理性充值,避免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防商家突然停业走人导致损失。办卡后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发生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消费者订餐时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外就餐、网络订餐、预订年夜饭时,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店,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就餐前仔细询问菜品质量、价格及服务事项,结账时查验账单、核对消费金额。倡议使用公勺、公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抵制餐饮浪费。
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消费过程中,主动保留交易记录,留存交易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热线、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线上智慧315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