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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 2024-07-11 11:05 浏览次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线上经营行为,落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7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平台企业行政指导视频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周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即时配送平台、运力合作商企业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行了行政指导和政策解读;山东华盛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美团平台运力合作商江苏飞兔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运力合作商企业进行了表态承诺;与会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运力合作商签署了承诺书;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片。

会议要求,各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各运力合作商企业要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监管部门相向而行、同向发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要求,全力消除网络零售和即时配送环节存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线上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平台企业:要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信息。要完善信息发布规则,在平台规则中明确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要加强对平台自身及平台内商家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管理,不得向快递企业交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3C认证工作,及时下架不符合3C认证标准的产品。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和运力合作商企业,协同配合完成以下事项:要建立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监督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认证、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要迅速开展对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的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及时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要合理制定配送规则,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每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要加强骑手教育管理,抓好配送骑手入职交通安全培训。要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约束性管理措施。

会议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即时配送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行政指导、政策宣传,督促平台企业做好自查自纠;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全市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运力合作商企业、配送站点负责人代表,市及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网络交易监管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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