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一)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我市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及各区县均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今年市级及各区县均已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初制定印发《2023年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
(二)狠抓重点工作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全力推动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三)借智借力提升审查质量。组建淄博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专家人才库,首批聘任28名来自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校的专业人员,为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继续引入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的审查机制是规范审查行为、推动审查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始终将其紧紧抓在手上统筹推进。
(一)完善审查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政策抽查机制、会审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落实情况报送和通报办法等13项办法、制度,以制度要求规范审查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的通知》,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保障。
(二)强化流程管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把公平竞争审查列入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措施文件发文流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平竞争审查通知单。制定全市统一的“三步”审查机制(“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提交政府有关会议研定”),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部门全覆盖。
(三)强化工作协同。横向上,与司法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衔接联动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的前置程序。纵向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5个区县、功能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印发《淄博市政企合作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指引(试行)》,完成“政企合作领域专项审查指南”项目试点任务,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区县及所属部门全覆盖。
(四)主动接受监督。将市及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告,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一)明确审查范围,提高出台政策措施审查质量。对全市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目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审查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和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定印发的政策文件119件;其中建议修改的9件,现已全部修改完善、符合要求,起到了预防和纠正行政垄断的效果。
(二)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4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淄市监价字〔2023〕23号),共清理2016年-2022年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93件。9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文件深入推进全市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市监价字〔2023〕114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全面梳理、逐个分析,确保不遗漏、不留盲区。我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区县2020年至2022年印发的文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共233件,其中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其他政策性文件214件。清理废止文件1件。
(三)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国家层面通报问题的自查自纠。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市级部门及各区县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问题的通报》逐一自查自纠;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发送《关于招投标领域限制公平竞争问题的自查清理提示函》,全面自查梳理涉及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措施。
(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评估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随机抽查,对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5个部门重点抽查;组织各区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网上交叉抽查,每区县各随机抽查15份文件,并对抽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抽查报告。11月,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8个成员单位和2个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功能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一)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开展《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周年暨修订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共发布反垄断法宣传65篇,出动宣传人员62人次,开展宣传活动1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受理并解答市民咨询108人次,走访企业及商户96家次。开展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和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线下宣传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接受咨询37次,利用市场主体电子屏幕加强宣传245家,走访宣传32家企业,参与机关67家。
(二)强化培训和政策解读。针对区县和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人员调整多、审查力量薄弱的实际,市及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重点就审查标准、审查对象、审查流程、审查范围等内容组织学习辅导。6月1日,市联席会议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省局反垄断局领导进行了培训授课,重点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背景、框架简介和典型案例,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11月3日,市级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整改案例》,要求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真正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培的形式,全面提升公平竞争思想认识和审查能力。
五、内部审查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
(一)内部审查制度化。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强化部门内部审查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要求凡是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应审尽审,今年共审查内部文件9份。
(二)审查职责明晰化。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审查职责分工,推行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再由特定机构复核的方式,或者由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的方式,着重在提高效率、保障审查质量上下功夫,实质性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审查人员专业化。各部门高度重视,配齐配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量,市级及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至少有1个专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人员,市联席会议建立了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成员单位微信工作群,为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