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怀志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2020年,市局食品安全工作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党政同责”为引领,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推进智慧监管为支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副省长任爱荣先后来我市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全域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淄博市(创建主体包括张店区、高新区、文昌湖区)及高青县、沂源县、博山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区县。目前全市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95份,完成农业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5个。深入推进周村区“食安山东”烧饼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创建,全市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440家,培育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163个,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48件。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标准化工作推进暨农业标准化服务现场交流会先后在淄博召开。二是构建严密高效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全市572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873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率为95.4%,其中,310家中小学食堂实现率为100%。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100%,位列全省第一。三是抓严抓细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已对进入淄博市的112吨进口冷链食品全面实施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追溯码,2361家冷链商户注册使用,让消费者购物更放心。截至12月14日,已完成九轮定期检测,累计摸排检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59365家次,检测冷链从业人员123561人次,环境检测124484份,食品检测9049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社会共治,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市委政法委、市食安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融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1+N+X”(1个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城乡社区网格)网格化管理机制,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五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市系统依法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113件,罚没款862.14万元。
2020年,市局药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加大药品抽检力度。2020年我市完成药品评价性抽检460批,合格率100%,监督性抽检1366批,合格率99.9%。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调研和跟踪服务,全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6个,获得省级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300万元,市级1450万元。全省率先开展一店一码登记管理,实现了特殊药品的信息化监管,目前全市已有2167家零售药店开展“一店一码”实名登记,录入数据29.1万人次。二是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深入落实全省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2017-2020)三年提升工程,全市共建档1369家,示范建设1369家,建设率100%。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全市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和网络经营者重点开展溯源清查、风险排查处置,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对婴幼儿、美白祛斑类等重点品种的网络抽检,涉及淘宝、拼多多、微商等多个平台,做到“应检尽检”。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市共收集、审核评价各类不良反应报告表17496例(含评价省级严重报告表7864例),我市药品、医疗器械报告和监测综合评估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目前我市共有3家国家级哨点医院、12家省级哨点医院和24家市级哨点医院。四是全力做好防疫用医疗器械供应和质量保障。指导帮扶我市企业投产转产防疫用医疗器械,我市医用口罩类生产企业由1家增加到11家,医用口罩最大产能由4万/天提高到400万/天,提高了100倍。五是严厉打击药化械违法行为。全市系统依法查办药化械违法案件503件,涉案货值金额884.13万余元,收缴罚没款35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