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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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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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9月至10月,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112月20日,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112月20日2022年320日,市发改委(区县发改局)牵头,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思想引领不够重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加强了理论知识学习研究。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集体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局务会等有关要求的通知》,规范会议召开时间和研究事项,确保涉粮政策、精神等重大事项及时全面研究部署。

(三)关于“主管监管部门攻坚克难意识不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监管力量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重点摸排基层涉粮监管人员配备情况,提出配齐配强涉粮监管人员力量,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建设一支能力高、业务强的涉粮监管队伍的督导建议意见。二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部门“三定”方案,厘清部门涉粮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三是收集整理粮食购销领域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梳理熟知近年来粮食收储、最低收购价等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市场专项调查执法手册,规范执法程序。组织市局及相关区县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涉粮价格监管重点政策解读,召集全市价监、计量、执法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整治任务、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常见违法行为进行学习研判,促进执法人员粮食监管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四是实施分类监管,全面摸排全市政策性粮食收储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全市13家相关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计量器具定期检验不及时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全市粮油销售单位日常实施“双随机”监管,加大疫情防控、防汛抗旱、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整治和检查力度,畅通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计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五是购置了水分测定仪和谷物容重器等计量器具检定的仪器设备,培训4名检定工作人员,并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通过了计量标准考核,已投入使用,解决了仪器检定能力不足问题,确保涉粮计量器具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目前,我市已具备全部3项强制检定涉粮计量器具(非自动衡器、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检定能力。六是印发《关于加强食品流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分析流通环节监管数据,突出对粮食加工品等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加强对批发市场内入场销售者监管,抓好流通环节主渠道。加强粮食加工品的日常监督抽检,合理安排专项抽检,对不合格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抽检。2021年市本级共抽检粮食加工品509批次,区县抽检2120批次。八是加强对不合格粮食加工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对不合格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流通环节在抽检的同时进行监督检查。九是与发改部门建立粮食价格政策信息共享机制、价格市场监管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制定印发《粮食购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检查事项及内容,联合开展粮食价格监测巡查,全面提高粮食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15738;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zbsscjgjdwhzk@zb.shandong.cn

 

中共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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