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我市流感疫苗“一针难求”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根据《疫苗管理法》中关于疫苗的分类,流感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其采购工作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完成。根据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关于疫苗质量监管领域职责划分,市、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流感疫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储存流感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流感疫苗储运温度是否正常、运输温度记录表是否完整,流感疫苗批签发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确保流感疫苗储存、运输过程符合规范要求,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
为确保全市疫苗质量安全有效、流向清晰可控,市、区县市场监管局梳理疫苗质量管理重点环节,组织全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开展疫苗质量管理自查工作。上半年对辖区内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开展了以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质量管理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派出检查人员1581人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584家次,按计划完成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疫苗质量监管,开展《疫苗管理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贯,确保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