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20218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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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提出的《关于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看病就医问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与焦点。这几年,国家为减轻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等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与政策,比如执行药品零加价、医院药品全部网上招标等政策措施,我们也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对医院收费、药品价格进行了监管,近两年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这些与群众的期盼和政策的要求还是有一些差距。针对您提出的提案,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重点采取以下三点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合,强化监管力度。部门联合是强化监管的重要手段。今年,为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不合理检查、医疗乱收费等问题,卫健委与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出台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的通知,就加强医疗管理、促进合理检查治疗等方面出台了政策措施,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在贯彻落实六部门文件要求的同时,今年我们还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等手段,择机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销商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学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一经发现,坚决进行严惩。

(二)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医疗收费关系民生,群众关注度高。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利用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做好医疗价格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严格督促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尊重患者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举报查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受理群众对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对凡是涉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外,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对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开展日常监管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零售和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以区县中心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探索建立医药信息共享制度和医药企业、药品配送公司依需合理配送机制。同时,定期组织基层医务工作者到上级医院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生临床和安全用药水平。

现在大医院在自费药品价格、住院收费标准等方面不透明、不公开,同时缺少有效的监管,而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偏低,同时由于现在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是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集中采购,药品采购销售属于零利润,很多药品生产企业对于很多低价药品生产积极性不高,同时医药配送公司考虑成本问题不能及时配送,这就造成很多低价类、常用类药品在乡镇卫生院出现短缺的情况,而药店与乡镇卫生院进货渠道不同,药品比较全,因此现在群众买药要到就诊的大医院或者到药店购买。 建议:一是建议成立由物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对相关医院、诊所、药店开展专项巡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医院医疗收费和药店药价的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二是以区县中心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建立医药信息共享制度,同时负责与医药企业和药品配送公司进行商谈,根据实际需求把相关药品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合理配送;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医生临床水平,定期组织基层医务工作者到上级医院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