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体系建设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202110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管链条等工作答复如下: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双落实。督促全市91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每周进行自查,区县局完成季度全覆盖检查。市局组成检查组,对11个区县学校食堂进行飞行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44家,发现风险问题121条次。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已逐条整改到位,并印发飞行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面上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类似风险问题屡查不禁的现象,切实形成监管闭环。二是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品安全警示制度。印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警示标语1000套,每套9张。围绕食堂原料购进、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勤俭节约、投诉举报等重点环节,提炼了顺口简洁的口诀融入食品安全操作警示宣传画中,目前已印制并分发至各区县,要求张贴在食堂办公室、原材料仓库、洗肉菜区、烹饪区、切配区、消毒间、留样间、餐厅8个区域,引导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二、完善多部门联动管理体系

一是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四部门印发《淄博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强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督促校方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印发《淄博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淄博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将市场监管、教育、政法委、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管管理等部门纳入执行部门范畴,明确各部门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面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落实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等两方责任,严格实施校园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形成覆盖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联合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监管,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协作配合、日常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91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873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率为95.4%,其中,310家中小学食堂实现率为100%。今年将依托现有“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合教育部门引导学生家长通过监控视频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模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二是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采购。配合教育部门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严把食材准入关口,初步构建起食品来源追溯体系。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目前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大部分食堂管理不规范。很多规模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以包代管,缺乏有效监督。食堂外包后出现的首要问题是承包者以盈利为目的,学生饭菜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二是监管链条存在脱节。目前,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分散在食材供应、生产加工、营养就餐等环节,分段脱节,全程一体化、数字化管理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市级统筹,转变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切实采取措施,取消学校食堂承包制,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让利于学生;进一步普及推广学校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严格风控管理,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真正让学生得到实惠。 二、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体系,搭建校园食安可视化数据平台,通过对供应商、订单、出入库、食谱、制作过程、存放过程等全过程的记录,利用新技术,逐步实现从传统监管到智慧监管,从过程监管到细化管理,确保监管对象没有疏漏、监管环节没有缝隙、监管区域没有死角,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