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4084
建议人: 陈虎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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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推动落实“十个率先突破”为总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履行食品监管职责,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遵循“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原则,坚持党政同责、系统推进、社会共治,突出内涵建设、监管创新、群众满意,努力打造全省食品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目前,淄博市被省食安委授予“山东省食品安全市”荣誉称号,并向省食安委提报了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申请6个区县创建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食安山东”品牌引领战略取得积极成全市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餐饮服务示范街区469家。

(二)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安排市级食品监督抽检计划6600批次,涵盖30个食品大类、109个食品品种,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等食品安全指标。目前,全市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095批次,问题发现率4.1%,及时向社会发布了抽检信息。建立了市食品快检数据平台,对重点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肉类进行实时快检,收集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5.9万条,检测阳性数据60条,问题产品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置二是加大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分环节制定风险排查实施方案,每季度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和防控措施。采取飞行检查、暗访暗查、跟踪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高风险产品进行重点整治,全市共排查风险隐患1476项。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安护佳节”、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安全、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食品相关单位3.2万家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47件,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716件,销毁假劣食品药品10余吨,有力净化了市场。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100%。对所有大中型超市进行了放心肉菜公开评价,9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达到95%以上,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100%。534家商场超市、市场建成生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建设“明厨亮灶+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1202家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实现“阳光后厨”,成功入选市委改革办民生领域改革创新经验。开展学校放心食堂工程,1001家学校聘请了食品安全校长,891家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良好率达到100%。四是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深化“三改三建”工程,疏堵结合解决好“三小”问题。近年来,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27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490万平方米,完成主城区所有背街小巷和区县城区驻地背街小巷整治任务,组织实施镇办驻地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堵住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三小”孳生源头。落实《淄博市关于加快提升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水平的意见》,出台《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新建、改造农贸市场51处,建设示范街区29处。疏导“三小”退路进场、进店规范经营,全市备案登记“三小”单位2.6万家,培育小作坊集中加工区3处。五是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目前,全市有入网餐饮单位4781家,其中,美团2350家,饿了么2206家。部署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网络订餐较为聚集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周边的小餐饮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处许可名称与平台登记信息不一致、超许可范围经营、公示主体信息不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504家,责令下线276家,停业、吊销许可证6家,立案17起。

(三)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专项评议工作。先后制定了《市局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总体方案》《关于扎实做好市人大专项评议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大专项评议重点问题整改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先后召开部署会议、人大建议办理分工落实部署会、专项评议重点问题整改推进会议,梳理汇总全市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食品药品意见建议,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重点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部门协作。会同农业部门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会同公安部门建立了市、区县、镇办三级行刑衔接机制,农安、公安、食安“三安”联动机制、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机制运行良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今年移交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6起。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494家食品生产企业、18043家食品经营者的信用档案,规范公开各类信用信息5万余条,14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全市399家食品生产企业录入省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规模以上企业录入率达100%。四是强化社会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依法行政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食话药说”等专题栏目,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邀请社会各界亲身感受我市食品安全的积极变化,受到群众欢迎。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各方责任。加大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力度,确保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全链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监管,加大高风险企业监管力度,促进小作坊提档升级。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四个一”建设,加大食用农产品检测力度。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档升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清洁厨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等四大工程。强化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及时化解谣言虚假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自律和廉政教育,打造一流的监管队伍,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感谢您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月28日

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点,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社会管理的薄弱点。如何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怎样确保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这个漫长的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安全,确保送入口中的是信得过的食品? 近几年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执法检查、完善食品追溯、监测、诚信体系的建设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依然不容乐观。比如对流动小商小贩的的管理上、对农村农民种植养殖的食品安全监管上、外卖的食品餐饮监管上等依然有不足。 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发布相关食品安全动态,逐步引导公众正确的消费知识及常识。 2、有效监督,对外发挥12331食品药品监督电话,让百姓监督并设有奖举报,对内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 4、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从源头把控有效做到动态监管科学管理。 5、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的食品检测的设备能快速检测相关指标,加强对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