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素梅代表:
您提出关于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全市高端餐饮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当前我市餐饮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并提出了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建议,对促进高端餐饮行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建议中第二条“优化消费环境,加强行业规划管理”中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内容为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能范围。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场监管工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全市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量化分级评定和评价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按照省局《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我市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范围。根据对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内容的评定,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通过统一制式的公示牌进行评定结果公示。按照评定等级确定检查评定频次,实现年度全覆盖检查和提高监管水平及效能的目标。同时,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利用量化分级结果,采取让“笑脸”笑到店外、“笑脸”笑到网上的方式,方便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二、开展品牌示范创建工作,助力企业规范提升
自2014年起,我市部署开展“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创建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共209个,包括示范街区32条,示范学校食堂102家,示范店72家,地方风味名吃1家,餐饮中华老字号2家。充分发挥示范街区、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加工制作方式,提升行业餐饮服务和安全水平。对已表彰的示范单位施行跟踪管理,对降低标准、严重违法违规的示范街区、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按照严重程度实施限期整改和摘牌退出制度。下一步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提升“食安山东”品牌影响力,引领产业发展,全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三、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引导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加大对农村小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帮扶小餐饮提档升级。在依法解决无证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小餐饮单位硬件落后、经营行为不规范、依法经营意识不强等共性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治理规范。
四、引导餐饮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拓展行业消费增长点
鼓励企业加快创新,运用电子商务技术,开展互联网+餐饮,积极开发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美食鉴赏、顾客点评等服务功能。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型营销方式,不断拓展新的消费增长点,实现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创新发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我们将继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网络订餐“五项制度”。搭乘“智慧监管”的顺风车,积极推进“以网管网”,开展网络订餐信息监测,加强入网经营者基础信息和网络订餐信息的采集,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升监管效能。
感谢您对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挚的希望您对我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