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复试成绩及考察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详见《2022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复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附件中“是否1:1人员”一栏填写“是”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附件中“是否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一栏填写“是”的人员)中递补。
三、工作组织
考察、体检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五、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执行。
2.除特殊情况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4.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察、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体检。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复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