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二十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22号),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市场 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我省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市场监管局在参照省级通知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形成了我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发文征求了十九个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各单位修改意见形成了正式稿。
二、文件依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22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通知》明确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每年培育一批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激励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全市专利质量提升。以新旧动能转换“四强”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选择具有创新潜力的100家企业重点帮扶、精准服务,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及海外发明专利申请质量,支撑“四强”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
二是《通知》规定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等领域,重拳打击,整治到位。加强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配合省级知识产权部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知识产权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执法案件的线上办理。
三是《通知》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型产业、重点领域、传统文化、传统知识、中医药以及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完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加快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四是《通知》确定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知识产权代理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体系,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2021年年底前争取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本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二十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