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2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市监特设函〔2020〕251号,以下简称《通报》)。请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根据《通报》中列举的相关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pdf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