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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5-22 16:57 浏览次数 : 

淄市监公字〔2019〕132号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推进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了《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4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要求,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到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的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发挥协同优势。着力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跨区域、全链条监管转变,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铲除假冒伪劣商品产供销链条。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着力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

    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

    二、重点领域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行为,以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店等经营者为重点单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大对日常消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商品的检查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其依法登记、规范生产,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供货商管理,建立实施“一票通”等追溯制度,实现责任倒查。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监管和规范提升,积极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虚假标注、使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2、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督促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指导企业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果,持续加强保健食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对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未落实、标签标识不规范、不按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开展专项稽查行动,针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违法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有计划的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3、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四查”制度,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以及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学校食堂实行大宗物品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快检实验室,严把原料进货质量安全关。贯彻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4、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制度,大力推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强化实体店监管为抓手,实施线上线下联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二)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深入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以农村市场销售的服装鞋帽、小家电、儿童玩具、洗化用品、建材等为重点商品,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打假治劣专项治理。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依法公示抽检和处罚信息,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2、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抓住重点时节、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以化肥、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和地理标识商标注册,组织开展针对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侵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3、大力加强农村“山寨食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加强对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以及获得认证企业和认证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标注册,健全完善商标维权联系人制度,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4、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导向监管,对涉及政治导向、社会稳定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违法广告,从严从快处置,有效避免不良影响。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关系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重点领域广告审查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对重点传统媒体、重要互联网媒介进行广告抽查监测,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重点监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督办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执法震慑。强化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三)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1、不断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以宣传贯彻《电子商务法》为契机,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电商平台监管力度,强化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重点监管平台经营者对申请进入平台的平台内经营者形式审查义务、亮照亮标义务是否尽到,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是否侵犯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身份认证、网店实名制,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督促电商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2、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作为电商平台专项治理的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以网络销售的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大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3、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深入开展以《电子商务法》为重点的网络交易监管普法宣传,向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电商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充实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络交易数据库,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行为、网上取证的能力,提高监测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围绕优化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取证方式,深入开展基础执法实践调研,依据总局即将出台的电子数据取证指导意见,制定电子数据取证程序规范,切实解决基层网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取证难题。

    4、大力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治理。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针对市场监管改革实际,及时调整补充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法中的衔接,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线索发现、网上抽查、取证分析、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公示、全流程可控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网络市场共治机制,逐步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综合协调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四)大力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信誉

    1、开展认证实施机构和认证活动的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授权,针对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认证领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等非法认证活动,以及虚假认证、买证卖证,增减遗漏认证程序的认证机构。坚决治理认证乱象,有效维护认证工作的公信力。

    2、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加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以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农产品、建工建材、危化品罐车、生态环境、机动车等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结果,以及超范围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检验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等违法违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大力推广“互联网+监督检查”工作新模式,推广应用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APP信息化系统实施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强化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后处理,保证监督检查后处理和执法到位,形成闭环。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经CCC强制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等各种无证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针对电线电缆、小家电、儿童用品、电工产品、机动车、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在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未经CCC认证的产品,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将部分重点CCC强制认证产品列入市监督抽查重点计划,并及时将市监督抽查不合格CCC认证产品信息报告省市场监管局,及时督促有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获证组织进行处理。利用CCC认证“云桥”对电商平台在线核查的结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辖区内涉及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压严打态势,对重点领域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全面“大扫除”。要结合本方案和当地实际,对辖区内假冒伪劣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将情况摸清摸透,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年度进度安排,确保实现三年治理目标。要与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相结合,促进依法登记、规范经营;要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提升全民识别、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和水平;要与完善抽查制+(网格化、区域监管、片区监管、专项整治等)的监管服务模式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市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投诉举报、案件查办、舆情信息等情况,每年对假冒伪劣行为高发多发的地区进行通报。

   (二)资源整合,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落实有关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

   (三)聚拳出击,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整合监管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内部各业务机构加强协同监管,形成职能合力;对外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的执法合力。对发现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对假冒伪劣商品形成全链条打击。结合地方实际,统筹组织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工作,确保应销毁尽销毁。加快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组织行政区划接壤地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消除监管空白地带。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做好案后回访,督促违法主体整改落实到位。

   (四)技术支撑,加快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对监管信息和舆情的动态监控,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实现“智慧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

   (五)把握导向,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治理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 开展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防骗技能科普活动,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假冒伪劣热点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释疑解惑,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防止不实炒作。


解读网址链接:http://msa.zibo.gov.cn/art/2019/5/22/art_9715_1835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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