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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2期(总第97期)
发布时间 : 2019-12-06 16:08 浏览次数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19年 第 12 号

 关于16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 12 期(总第97期)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饼干、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二十七大类食品的1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产制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57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4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蛋制品2批次,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糖3批次,食盐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6批次,饮料8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周村张秀梅烤肉拌饭店的黄瓜,氧乐果超标,实际检出值为0.20 mg/kg,规定为≤0.02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2、周村酒泉商行销售的泰安泰山龙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镇国宾酒,酒精度超标,实际检出值为38.8 %vol,规定为42.0±1.0 %vol。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3、淄博奥德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周村东街店的干海带丝,铅(以Pb计)超标,实际检出值为2.79 mg/kg,规定为≤1.0 mg/kg,标称供货商家为淄博美旺干果。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4、周村美家惠超市销售的菠菜,氟虫腈(含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超标,实际检出值为0.036 mg/kg,规定为≤0.02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5、周村贵宾座酒楼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实际检出值为0.421 mg/kg,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

附件3.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x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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